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聋哑人涉嫌盗窃,司法程序怎么走?全程手语翻译保障诉讼权利
2026-01-16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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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16

  近日,中宁县检察院依法审结一起聋哑人盗窃手机案。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,该院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,既体现了司法力度,又彰显了司法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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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语翻译员在法庭上为聋哑被告人提供翻译服务

  据悉,被告人孙某某系聋哑人,在某菜市场附近盗窃一部价值人民币3299元的手机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当日即依法告知孙某某相关诉讼权利。鉴于其未能自行委托辩护人,中宁县检察院迅速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通知,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,确保其在诉讼各阶段均能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。

  为彻底破除沟通障碍,该院专门聘请来自特殊教育学校、具备司法翻译经验的手语老师,全程参与权利告知、讯问、听取被告人意见等环节,准确传递诉讼进程、法律规定及权利义务内容,在“无声”世界与法律“有声”程序间搭建起准确、顺畅的沟通桥梁,确保当事人的意见可以充分表达。办案过程中,中宁县检察院坚持依法全面审查证据。经查,孙某某虽为聋哑人,属于社会弱势群体,但曾有多次犯罪前科,社会危险性较大。承办检察官明确指出,残疾身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“护身符”,任何人都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在庭审期间,法庭继续借助手语翻译保障其诉讼权利,辩护人亦充分行使辩护权,整个司法程序规范严谨,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保障。

  据统计,2025年以来,中宁县检察院已办理涉及聋哑人、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刑事案件6件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该院不仅严把事实关、证据关、法律适用关,还特别注重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。该院通过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性、证据收集规范性以及权利保障及时性的监督,已就相关程序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。

  下一步,中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工作,延伸监督触角,提升履职效能,努力让公平正义的司法之光,平等照亮每一个角落,温暖每一个“无声”的世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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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